掇刀石街道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7-13 02:34:50 人气:577
掇刀石街道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的规范管理,激发社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构建和谐社区,经研究决定,在街道社区中开展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社区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履职尽责。以深入创建“红心社区”为抓手,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为目标,充分激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社区工作,积极构建积分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积分对象
积分对象为从事社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及网格员,其中社区书记、主任积分取其社区参与积分人员的平均积分,不参与最终考核排名)。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何鹏林同志任组长,周璇同志任副组长,街道社区办干部、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积分内容及方法
(一)量化积分标准
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的原则进行,实行累计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等组成。
(二)规范积分方式
1.逐级记分。街道统一制定《掇刀石街道社区工作者积分项目明细(试行)》。各社区明确一名记分员,根据社区制定的积分项目明细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积分和积分统计等工作(积分可由个人向记分员申报,经审核后记录);各社区明确一名核分员(监督员),对各社区工作人员积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记分员和核分员(监督员)须经由社区居委会集体推选产生或更换。
2.公示积分。各社区工作人员积分每季度在社区的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以社区为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对上季度社区工作人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社区工作人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居委会应及时调查处理。
3.定期上报。对社区工作人员积分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年终一总评。各社区于季度公示结束后3日内将本社区工作人员的积分情况上报街道社区工作者积分办,由社区工作者积分办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将积分情况上报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定后,存入社区办、社区档案。
(三)严格积分应用
1.积分周期。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清零。
2.结果运用。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社区居委会集体会议认可,确定各社区工作人员的年度积分。
(1)各社区积分排名靠前的优先参与评先评优;
(2)街道建立后备人选库制度。各社区优秀网格员纳入“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库,优秀委员纳入社区书记(主任)后备人选库;
(3)积分与年底综合考核奖励挂钩,根据个人积分占社区工作人员总积分的比重,发放个人考核奖励。
(4)各社区积分排名最后一名的工作人员由街道社区办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取消其社区工作资格。
积分考核结果须在社区的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各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加结果运用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书记作为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明确社区工作者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制定实施细则,展开动员,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
街道党委将不定期对各社区落实社区工作者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社区目标责任考核。各社区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
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