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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石街道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7-13 02:32:25 人气:588

掇刀石街道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创建红心社区,以打造积分制管理为亮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争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掀起争当五星的热潮,激发广大党员开展社区服务。经研究决定,在街道社区党支部(总支)中开展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深入创建“红心社区”为抓手,充分激发无职党员争当先锋模范的积极性。
   二、积分对象
   积分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掇刀石街道党委下属各党总支(支部)的无职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何鹏林同志任组长,周璇同志任副组长,街道组织办干部、各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文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积分内容及方法
   (一)量化积分标准
   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的原则进行,实行累计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等组成。
   (二)规范积分方式
   1.逐级记分。街道党委统一制定《掇刀石街道无职党员积分项目明细(试行)》。各总支(支部)明确一名记分员,根据总支(支部)制定的积分项目明细表负责无职党员的日常积分和积分统计等工作(积分可由党员个人向记分员申报,经审核后记录);各总支(支部)明确一名核分员(监督员),对各无职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记分员和核分员(监督员)须经由党总支(支部)委会集体推选产生或更换。
   2.公示积分。各总支(支部)无职党员积分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以总支(支部)为单位于每月5日前对上月无职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总支(支部)反映,党总支(支部)应及时调查处理。
   3.定期上报。对无职党员积分情况每月汇总并公示,每半年结合五星党员进行评选,年终一总评。各党组织每季度将本单位无职党员的积分情况上报街道无职党员积分办,由无职党员积分办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将无职党员积分情况上报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定后,存入档案,分别在党委、总支(支部)存档。
   (三)严格积分应用
   1.积分周期。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清零。
   2.结果运用。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总支(支部)大会认可,确定各无职党员的年度积分。
 (1)各总支(支部)积分排名前三的无职党员,党总支(支部)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
 (2)各总支(支部)积分最后三名的无职党员,由党总支(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街道党委统一组织学习教育;
 (3)各总支(支部)积分低于基础分的预备党员,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
 (4)各总支(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中,排名靠前的可优先作为发展对象。
   各总支(支部)积分考核结果须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各总支(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增加结果运用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总支(支部)应成立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组,各总支(支部)书记作为实行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无职党员档案,明确无职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各专职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
   街道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总支(支部)落实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各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无职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